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已经持续15年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一批中央、地方国有企业,大、中、小型民营企业给予了不同等级的信用评级。在深入开展抗击疫情、复工复产过程中,许多获得信用评级的企业积极投身,体现了良好的形象;一些企业获取的信用评价已经成为线上开展业务的诚信标志。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新时期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现将2020年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二、评价范围

评价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包括我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可以自荐,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基础信用能力、经营与竞争、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财务实力、信用记录等五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目前开展AAAAA等级的企业信用评价。

四、评价程序

对首次参加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申请→提交材料→评价→初审→终审→公示→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备案公示”的程序进行。参评企业先提交《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经资格初步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申报企业将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中国企联将通过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等手段对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并确定初步评价结果。经过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专家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最终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中国企联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3个月向我会提交相关资料。有效期内企业通过复评,等级存在变动(上调或降低信用等级)的企业,中国企联将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五、管理和监督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中国企联。为了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国企联成立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简称评价委员会),为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总体工作。评价委员会下设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公室),为评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并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申报流程

 有意向参评的企业应先通过邮箱提交《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由我会统一申报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经资格初步审核后,申报企业可凭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并按有关要求,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资料提交完成后,申报企业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寄送至南京企联会员工作部。

2020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共开展两批,第一批评价自发通知之日起至710日,第二批申报自713日起至1023日。参评企业和推荐单位需在各批截止日期前向我会提交信用评价工作的相关资料。

七、公示、推广和监督

 中国企联将通过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中企联合网(www.cec1979.org.cn)和《企业管理》杂志、《中国企业年鉴》等媒体公示和宣传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宣传典型经验

中国企联向参评企业颁发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并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中国企联向有关部门推荐,使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得更多市场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同时,在评价基础上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典型案例收集活动。

中国企联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获得信用评级结果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经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等级结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会员工作部    联系人:朱蓉晖、王长玲

 电话兼传真:832010638320160413951996002(微信号)

  E-mail 229400616@qq.com

   址: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南邮大厦242403

   编:210003  

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

网:www.cec1979.org.cn

 

  附件: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

 

 

        7163银河 7163银河

       2020420

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