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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企联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解析
发布时间:2008/6/11 10:24:30 点击次数:2704 字体大小: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新税法,更好地贯彻实施新税法,市企联于6月5日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解析讲座,也是我会今年举办的第2期企业家系列讲座,特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俞培林老师主讲。来自会员单位扬子石化、金陵石化、熊猫电子集团、南汽集团等50多家单位领导和财税专业人员120多人参加了培训,有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学习。
    新《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各行各业,俞培林老师说:企业所得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其收入规模已成为我国现行税制中第二大税种。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使得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对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在谈到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时,他说,新税法统一所得税的做法符合WTO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建立统一、公平、公正的税制。虽然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从15%提高到了25%,但新的税法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实行15%的税率;中小微利企业享受20%的优惠税率;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仍享受税收优惠;对《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五年的优惠过渡期。所有这些表明,两税合一的政策是稳健的,对外商投资企业不会造成很大的冲击。
    最后,他分别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优惠税率、税额抵免和减免税等方面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作了专题解析,还不时地穿插一些鲜活的案例加以说明。
    三个小时的培训很快结束了,有不少学员把自身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和老师进行了互动探讨,并纷纷希望企联今后多举办这类跟企业工作紧密相联的各类培训。
    图1:学员聚精会神听讲
 
    图2:俞培林老师作精彩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