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开展“新《公司法》”解读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简称新《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本次修订是《公司法》自1993年制定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必将对我国4000多万的企业产生系统影响。
“两会”本着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赋能,于4月9日下午组织开展了“新《公司法》”解读沙龙活动。特邀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严震主任为大家进行解读。
“两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丛跃滋,副会长刁立群、副秘书长李宁华等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丛跃滋在活动开始前发表讲话,他希望大家通过这次活动,准确把握新《公司法》的精髓和实质,在今后企业管理过程中,按照修订的《公司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制概念,提高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公司法,进一步明晰了法人的概念和责任,对股东出资认缴、组织机构设置、董监高责任义务以及公司债券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规范要求。严震主任解读前,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新公司法的修订历程和必要性,随后围绕新《公司法》的重大修订内容,将新旧《公司法》进行对比,指出修订的重点及意义,使大家对新法规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
对于新《公司法》的认缴登记制,严震主任还特别说明了五年认缴期限的必要性,考虑到企业类型、行业领域等复杂情形,新《公司法》会分类分步、稳妥有序调整存量公司的出资期限,不会简单地一刀切。
来自上海梅钢、五十五所、大地建设、南京地铁集团、中电电气等近四十余家会员企业的七十余位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会议室座无虚席,培训受到了会员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