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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和推广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9 15:18:42 点击次数:2982 字体大小:
各区工信局(经信办)、产业集团、开发区、各企业:
    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参与下,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及评审、鉴定工作。在各企业的积极响应下,本届共收到管理创新成果71项。经过组织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有关专家初审、赴企业现场评审,并由市创新成果评委会终审,评出一等奖30项,二等奖34项,三等奖7项(详见附件一)。同时,为肯定相关企业对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视及做出的努力,另评出“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组织奖”10名(详见附件二)。
    本届管理创新成果反映了我市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创新管理中的最新实践和成功经验,涉及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多个领域,体现了当前企业管理现代化发展趋势。这些创新成果的推出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此外,这些优秀成果在为成果创造单位创造效益的同时,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并为开展企业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提供了现实案例。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和7163银河、7163银河将从获奖成果中进行遴选,择优发表在《7163银河》杂志上,以提供给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学习借鉴。现就本届成果奖励和宣传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针对成果创造人员的具体奖励标准(详见《关于发布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励额度的通知》)。获奖企业可参照此标准并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此外,获得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企业负责人在参评“南京市优秀企业家”时将可获得适当加分。
    二、拟于2015年1月份召开“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发布会”,组织成果交流与研讨,表彰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并颁发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将与成果创造企业合作,拟以召开专题性成果交流会、组织企业去成果创造单位现场学习等方式进行成果推广,发挥现有成果的示范作用。
    四、广大企业特别是成果创造企业,要结合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加强相互交流和学习借鉴,建立和完善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体制机制。
 
    附件一:《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奖名单》
    附件二:《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组织奖名单》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奖名单.xls
附件二:第21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组织奖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