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第20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励额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南京市第20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奖名单已正式公布(见宁企联创[2013]36号)。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南京市第20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励额度如下:
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3000元;
组织奖8000元。
请获奖企业根据以上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奖金进入生产成本。
另:凡获南京市第20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单位,请按每项成果500元的标准缴纳评审服务费。
帐户:7163银河; 开户行:工行成贤街支行;
银行帐号:4301010809002216377;
联系人:郁美 梁训杰 刘畅 电话:83249788 83218017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