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方委员会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评选工作
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我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示范效应,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增强互信与合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同发展、共成长,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拟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第四次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评选工作。
此次评选分为共分为初评、推荐、评审和表彰四个阶段。各地三方委员需将严格按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中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其中,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推荐对象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秀的市级及以上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申报推荐对象为,获得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荣誉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对2011年以来创建工作表现突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特别是园区内符合当地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超过50%以上的工业园区,进行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