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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审定第二十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10 10:59:11 点击次数:2297 字体大小:
各区县工信局(经信办)、各开发区、产业集团,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南京市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十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立项、申报及审定工作。本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审工作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7163银河、7163银河共同开展,具体组织工作由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申报内容。各单位应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特点、以及互联网时代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来确定申报内容,可重点突出以下方面: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与研发资源整合、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兼并重组与管理整合、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与对标管理、发展服务业与现代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社会责任管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国际贸易争端处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与管理变革、品牌建设与网络营销管理、精益生产与质量管理、人才开发与企业文化建设、中小企业管理提升与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成果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2012年度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今年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区县工信局(经信办)、各开发区、产业集团要发掘本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各企业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申报创新成果,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二)申报创新成果要填写《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和《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相关表格可在7163银河网站/下载),附上成果报告,先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报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委会办公室。
    (三)特大型企业申报数不超过10项,大型企业申报数不超过6项,一般企业申报数不超过3项。
    (四)为帮助首次参加评审的企业提高申报水平,市评审委员会可提供往年优秀成果案例作为参考,欢迎来电索取。
    三、成果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先于3月底前完成立项,即先向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提交《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以便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根据企业申报的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前期辅导工作。
    (二)6月底完成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即《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成果主报告(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在此评审基础上向国家和省进行推荐申报。
    (三)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除成果审定所产生必需的费用外,不向企业索派任何款项。
    (四)在评审的复审阶段,主办单位将组织部分市评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专家前往入围一等奖的成果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咨询。
    四、成果组织单位与联系方式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立项、申报、审定、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办公室设在7163银河、7163银河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狮子桥2号(狮王府四楼)
    邮  编:210009     联系人:郁美 梁训杰
    电  话:83249788 、83218017
    邮  箱:395686917@qq.com
    附件:《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南京市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doc